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县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把关。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完善食堂进货把关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采购有质量安全标识和尽量无公害的食品及原料,并与业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提倡直接从有证企业订购,做到逆向可追踪,严禁不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及原料进入学校食堂。
二是建立进货台帐,落实食堂进货把关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在采购食品过程中,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向供货方索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检查食品包装上是否加施质量安全“QS”标志,并做好进货记录备查。建立采购进货的台帐,保留好各种有效票证,随时备查。对已经实行了后勤社会化的食堂,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管理,建立每月由学校、幼儿园向承包商索证索票制度,健全承包商采购进货的台帐。
三是规范产品采购行为。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采购时,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由已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QS)企业供应,而且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四是加强采购食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要求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重点自查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是否齐全、是否进行登记;是否检验合格,是否有检验报告;是否使用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是否加施QS标志;是否添加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是否过期变质,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备查。
另据统计,我县共有农村学校食堂117所。其中,中学21所,在校学生18536人;小学10所,在校学3500人;民办学校6所,在校学生3100人;幼儿园80所,在校学生1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