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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多措并举严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14/9/30 16: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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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云南省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采取多项措施,严防各类踩踏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校园长治久安。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注重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加强预防踩踏事故的安全教育,要以昆明市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及以往各地发生的此类事故案例为戒,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措施。注重安全行为的培养,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轻声慢步并靠右行走的习惯,禁止追逐打闹,禁止在人流高峰时段在楼梯和过道停留或逆向行走。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搞恶作剧,不故意堵塞通道,不人为制造恐慌气氛。加强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在突发拥挤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学生在发现异常情况时,保持心理镇静,放慢移动速度,同时提醒后面人员停止向前移动,预防各类踩踏事故的发生。
 
    二是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并实行教师课间护导制度等,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强化安全措施,在教学楼、宿舍楼等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建立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段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教师责任,发挥值班教师的疏导控制作用,保证学生上下楼安全。建立错时分流、分楼层、分年级、分班级、分通道逐次下楼制度。寄宿学校学生晚间自习期间,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三是深入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楼道设施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尤其是楼梯个数、楼道宽度、踏步高度、楼梯坡度、梯井宽度、楼梯栏杆、大门开启方向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对楼道照明设施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更换,确保楼道照明设施完好。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等通道的堆积物,在有师生上课、学习等情况下,确保楼道、走廊、楼梯畅通,不得上锁或以其他方式封闭安全通道,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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