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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濮阳市民和零售药店要做好这几点!
发布时间:2022/1/15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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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疫情存在蔓扩散趋势,为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疫情防控要求,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及市民要则并印发,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经销药品,并向购药群众宣传市民要则,号召广大市民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加强购药群众防护措施


      工作规范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做好购药群众防护措施,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健康码图识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置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对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拒绝其进入;对体温超标、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详细登记人员信息,及时联系辖区疫情防控办等部门。

      在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通过画报、宣传栏、显示屏、广播等,宣传展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信息、注意事项等,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账处设置“一米线”,工作人员注意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落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


      工作规范明确,药店要严格落实禁售药(退烧药)、限售药(止咳类、抗病毒、抗菌素实名登记销售),提醒前来购退烧药品的顾客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办等部门报送有关信息。药店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相关防疫规定,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的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工作期间应全程穿戴工作服、罩及相关防护用品;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做到全覆盖。

      同时,药店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应保持干净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口罩应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及时更换。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持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公用洗手间及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做好疑似病例紧急处置


      当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工作规范要求,药店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査,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市民购药应配合药店防控措施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市民守则号召广大购药市民,自觉服从、配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采取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入口处自觉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间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备査,排队等候接受体温测量、酒精消毒。进入药品零售经营场所后,在执业药师的引导下,迅速选购所需药品,非必要禁止长时间逗留、徘徊、闲谈。经测量出现体温异常,保持冷静、克制,配合药品零售企业做好信息登记,留置安全区域或自觉前往定点发热门诊接受治疗,保持电话畅通,配合相关部门流行病调。结账时遵守一米线距离,与工作人员、其他市民保持安全距离、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结账排队时间,结账后迅速离开。(来源:濮阳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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