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濮阳市清丰县、南乐县、台前县成功入选。据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在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水平提升了新的台阶。
一是实现“两会合一”,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濮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予以合并,推动实现规划、建设方案、土地供应一体研究,提升用地规划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濮阳市已召开9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累计审议96个建设项目议题。
二是注重“盘活存量”,土地利用更加集约。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盘活整治领导小组,局长李世敏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深入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分年度确定处置面积,坚持一周一例会,细化到区,具体到人,逐宗推进。2022年我市批而未供任务土地完成率113%,居全省第五位;我市闲置土地收回案例,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推广案例。
三是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成本显著降低。印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1〕7号),在土地“招拍挂”前,政府按照产业准入要求,编制“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并将原来由企业办理的农业灌排影响评价等4个事项调整为政府服务事项,同时提前完成包括地勘、文勘、环境影响评价等所有区域评估事项。2022年度全市共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7宗、1309亩,出让价款1.88亿元,为企业节约资金成本约6000余万元。
四是推行“用地清单制”,企业更省心。制定“用地清单制”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操作层面进行细化。启用濮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土地供应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于5个工作日内全面明确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素、技术要点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连接设计、迁改要求,形成一张清单,土地出让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跑”“来回跑”问题。
五是实行承诺审批服务,落实拿地即开工。印发《濮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濮政办〔2022〕22号),企业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等9个事项做出书面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人防、气象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企业承诺书出具批复文件或许可证,真正做到“拿地即开工”。
下一步,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供给结构,增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全面提升资源综合治理能力,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助推我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