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育儿补贴”……如何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深刻内涵?
“育儿补贴”“养老金”“好房子”“农民增收”“改善病房条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为大”的意味尤为浓厚。每一个话题都关乎国计民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份报告,正是对百姓期待的最有力回应。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新征程上,如何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深刻内涵?一起关注《人民论坛》独家文章。
理论民生为大,简单说来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民生,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具体来看,
首先,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含义,必须要深入理解其政治基础。民生为大的重要政治基础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为大”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实施各项政策、开展各方面工作时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既要着眼于通过国家和地区的长期发展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也要通过做好具体民生工作扎扎实实满足好人民群众当前的需要和利益。在现阶段既要承认市场经济运行中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方面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差距,也要高度重视通过社会政策的再分配功能缩小人民群众收入和实际生活等方面的差距。
其次,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范围和重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既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通过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总体财富水平,为民生保障打下坚实物质基础;也需要通过各项社会政策更加合理地分配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确保所有社会成员的生计安全和生活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从广义上看,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始终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民生为大”就是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加强具体的民生工作,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再次,准确把握“民生为大”的含义,关键要理解其中“大”的含义,即不断加大民生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二是认真研究各地还存在哪些民生短板,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还存在哪些急难愁盼问题,各类困难群体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进而及时弥补短板、补齐漏洞,努力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民生工作。三是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获得高质量保障和服务,切实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
最后,“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持续性地提升民生工作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工作在投入水平、制度建设、体系完善、保障服务内容与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同时在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板。并且,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在民生方面的需要还会不断提升,应持续性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因此,“民生为大”是长期性的要求,意味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是无止境的,应在过去已经取得成就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工作力度。
从理论上进一步强调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长期持续和全面综合的进程,具有鲜明的发展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望紧密结合的关键性要求。
“民生为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民生为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这要求我们既要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不断提高经济水平,又要不断缩小收入差距,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对于一个人口规模巨大、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兼顾效率与公平无疑是一个较大挑战和艰巨任务。应该通过制定和实施更多更好的社会政策,实现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再分配,为全体人民提供坚实、高水平的生活保障以及充足、平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养老、医疗、健康、教育、住房、就业、育儿、助残等方面能充足且平等地获得高质量公共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有高质量的劳动者。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全社会人力资本的提升,“民生为大”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政府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全面加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是通过在教育、培训、健康、育幼、助残等领域大量投入公共资源,开展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从而带动人力资本的大幅度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多有效需求。”社会政策可以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加强对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投入会带来更大人力资本效益。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把握好各项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这要求我们坚持效率和公平相统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好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彰显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推动经济发展的直接目标和最终目标,有助于防止和避免重发展、轻民生,重做大“蛋糕”、轻分好“蛋糕”等扭曲的发展观。从实际工作看,民生工作是长线工作,往往是投资较多但见效较慢,需要通过长期的投入和努力才能取得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体等在健康、教育、生活质量等方面满意的效果,短期内不易通过明显的数据指标展示民生工作成就。在缺乏显绩指标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有可能放松对民生工作的重视。“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在各项工作中高度重视民生保障,真正将为民造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最大的政绩。
▲着眼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民生工作千头万绪,但基本可以分为保障和服务两大类。保障工作主要是物质性的,即保障人民群众在丧失收入的特殊时期和特殊情况下,以及在遇到各种靠自己无法克服的经济困难时可以获得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保障。服务工作则是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式向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提供教育、健康、就业、育幼、增能等各方面的基本社会服务,以满足公众对服务的基本需要,并提高生活质量。贯彻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基本任务就是要完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任务是要建立健全面向全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或社会福利等多种制度得以实现,其中的关键性任务,一是要完善各类保障制度,使其达到与制度目标相一致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二是要在各种制度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以避免保障漏洞和资源浪费。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基于经济发展水平满足民众的实际需要、提升生活质量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本着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各类服务的需要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在满足公众服务需要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具体来讲就是民生保障的内容、覆盖面和投入水平,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与质量等方面。首先,民生保障和服务要达到与其制度目标相适应的覆盖面。目前,我国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还存在一些缺口,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覆盖面仍然不足。因此,应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让全体人民都能享有普惠性的社会保险,让困难群体能够获得兜底性民生保障。其次,民生保障与服务水平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缩小收入差距。再次,应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各项公共服务质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公共服务范围逐渐扩大及供给总量逐步增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逐渐上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已经从能上学、能看病、能养老等,转变为上好学、看好病、幸福养老等高质量服务。公共服务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质量需要。最后,提高民生保障与服务水平,要有足够的公共资金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工作方面的投入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有力地支撑了民生事业的发展。但是也应看到,我国在民生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民生建设投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应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发展中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注重公共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公平性。贯彻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不仅要投入大量公共资源,而且要高度重视公平分配和使用公共资源。一方面应该体现公平原则,满足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另一方面应该体现社会关照原则,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体倾斜。民生领域公共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具有“按需分配”的性质,而在基本民生方面需求更多的是各类困难群体。民生建设具有较强的再分配功能,应通过对人民群众的普惠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而加以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进入全面覆盖和深化阶段,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越织越密的社会保障网有力发挥了可持续的托底作用。但仍然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群体之间获得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均衡的问题。为此,应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公共资金投入的城乡统筹和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倾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坚持积极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工作既具有保障功能,也具有发展促进功能。不仅要通过加强保障和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通过加强保障和服务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此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通过积极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提升人力资本。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质量,高度重视保障服务对象的能力建设和动机激励,有效提高其能力和内生动力,杜绝不合理的福利依赖。二是通过积极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包括不断增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信任;促进社会团结,有效减少社会矛盾冲突,助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三是通过积极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促进消费。首先,政府提供较为充分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本身就可以带动就业和拉动消费。其次,社会政策的再分配功能可以促进消费。最后,积极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可以有效分担公众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等原因而遭遇的生活风险,从而提升发展预期,将更多资金投入消费。四是通过积极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抗风险能力,帮助个人和家庭抵御各种生活风险,提高全社会应对自然、经济和社会等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提高民生工作的实际效能和运行效率。贯彻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不仅要重视投入和保障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还要高度重视民生投入和公共服务供给所带来的实际效能及其运行效率。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基本需要,人的需要和人的行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而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难以全面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来分配资源和满足需要。因此,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中的一个重大议题就是不断优化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效能,使有限的资源能够高效率地发挥社会效益,实现民生保障实际效能的最大化。具体来看,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需要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不同层面上健全和优化体制机制。在宏观的制度设计层面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基础性保障与服务的内容、范围与水平,合理安排普惠性与特惠性保障服务项目,确定保障与服务的提供方式(现金、实物或服务)。在中观层面应健全民生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包括科学的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及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选择保障与服务项目的运行方式,包括资金投入、项目管理、服务转化等。在微观层面的具体保障与服务供给中需要完善民生服务调查与评估机制,合理设立服务对象标准,精准识别保障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具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