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因杜撰虚假信息、网上造谣传谣,某单位职工高某某受到拘留7日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完善网络舆情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不断提升部门协同作战能力,依法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先后严肃查处了“范县政府强行征地,打伤老百姓”“濮阳县有假和尚偷小孩”“濮阳市民传疯了:购买的排骨中发现大量小虫”等造谣传谣事件,依法打击多名违法行为人员,为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营造了良好网络环境。
高某某在微信群发布“明天上午九点濮阳市教委门口集会呼吁高考公平!有群的都转一下,公安出动警力引导游行!”的煽动性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人心恐慌。网信部门在监控到这一信息后,立即启动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会同公安网警、教育等部门核实信息来源,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经查,高某某擅自将外地“为了孩子,这么多人到某某教委集会”标题改为濮阳,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已构成网络造谣传谣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遂依法对其采取了上述行政强制措施。
市网信办表示,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广大网民一定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下一步,市网信办将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濮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