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12月22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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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提示:
1、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科兴、北京生物、兰州生物、武汉生物)第一剂次满21天的居民和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深圳康泰第一剂次满28天的居民,请尽快到原接种门诊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疫苗。
2、重组疫苗需要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28天),请接种重组疫苗的居民在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范围内尽早接种,越早接种越早获得较好的免疫效果!
3、18岁以上人群,接种了北京生物(含兰州生物、长春生物、成都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生产的新冠灭活疫苗第二剂次满半年后,可到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门诊,继续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4、在县域外接种过第一剂次的,如因工作、返乡等特殊情况不能在原地、原接种单位接种,可以在现居住地就近接种单位接种,但需要带上第一剂次接种凭证。
5、到场群众请做好个人防护,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检查,保持秩序,听从现场安排,有序进行接种。
6、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的群众可通过关注“河南疾控”微信公众号进行预建档。提前预建档,可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效率,减少您在接种点候诊等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