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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报(二)
发布时间:2020/1/29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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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月28日24时,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疑似病例8例。
    首诊病例艾××,女,34岁,清丰县阳邵镇人,无武汉旅行及居住史,该患者丈夫1月17日从武汉返回,目前已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在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该患者1月24日出现发热、头痛、头晕、肌肉酸痛、胸闷等症状,1月27日,该患者在濮阳市人民医院就诊,濮阳市人民医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诊断标准,确定为疑似病例,随后转诊至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对其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接到网络疫情报告后,濮阳市疾控中心派出9名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专家到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经过实验室检测,该疑似病例样品结果为阳性;按照河南省确定的地市首例病例诊断流程,濮阳市疾控中心连夜安排人员送河南省疾控中心复核。1月28日上午8:10河南省疾控中心反馈该样品复核结果为阳性。12:08,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为确诊病例。按照首例确认公布程序,省卫生健康委于29日8时予以发布。
    1月28日,清丰县疾控中心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对患者住处和工作场所开展了终末消毒,共计消杀1000余平方米。同时,对12名密切接触者发放医学观察告知书,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表和日报表,每日按时上报至清丰县卫健委。目前,12名密切接触者体温正常,没有出现咳嗽、气促等不良症状。
    虽然我市已经有了病例,但大家不用恐慌,要相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可防可控的。我们要坚定信心,科学救治,群防群控,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坚决打赢防疫防控这场攻坚战。
    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采取自我隔离、中药预防、坚持佩戴口罩、居所消毒、加强锻炼等积极措施,把感染率降到最低限度。 




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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