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某某,女,27岁,系2月9日确诊病例武某某之儿媳。住址: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街道世纪景苑小区。2月3日因受凉鼻塞在家自行服药治疗至症状消失;8日晚出现咳嗽等症状;9日因是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定点隔离点隔离观察,当晚乘120救护车到濮阳市中医院对其进行CT检查,因检查结果异常,转至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诊;10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14日该患者样本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予以确诊。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其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2.陈某某,女,66岁,系2月10日确诊病例许某某之母。住址: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街道物探超越小区。2月10日因是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中原油田胜利宾馆隔离观察;13日因发热、眼眶痛等症状乘救护车到油田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当日转诊到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诊;14日该患者样本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予以确诊。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其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3.梁某某,女,29岁,住址:濮阳市南乐县千口镇。1月26日患者乘自家车到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待产;27日剖宫产双胞胎;30日出院,乘自家车到南乐县千口镇;2月3日、4日连续两次乘自家车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剖宫产伤口换药;5日因剖宫产伤口不愈合到南乐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两天;7日凌晨因伤口感染再次乘自家车到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 10日出现发热症状,市妇幼保健院予以对症治疗,并进行血常规和肺部CT检查,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11日转入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隔离病区进行隔离治疗;13日以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转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就诊期间患者全程佩戴口罩。14日该患者样本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予以确诊。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其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4.张某某,男,26岁,濮阳市110指挥中心职工,系当日确诊病例梁某某之夫。住址:濮阳市南乐县千口镇。与梁某某就诊及生活活动轨迹基本一致,11日陪同妻子转入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隔离病区进行隔离,12日在市妇幼保健院病房陪护时出现发热、腹泻;13日出现高烧,市妇幼保健院给予对症治疗,进行血常规及胸部CT检查,CT结果显示:病毒性肺炎?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后转至市第五人民医院,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就诊期间患者全程佩戴口罩。14日该患者样本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予以确诊。目前该患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其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请广大居民认真核对前14天是否有外出旅游、探亲等经历。如果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诊服药或到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影响病情。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