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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平台内容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19 11: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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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各网站、各新媒体平台: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级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积极作为,充分利用网媒优势,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宣传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的感人事迹,宣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全力做好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提高防疫信息的覆盖面和到达率,为全市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汇聚强大精神动力。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全民战疫的重要阶段,个别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转载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错误解读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借社会热点事件,炮制虚假信息、恶意传播、赚取流量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我市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要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的关切,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内容管理。濮阳市辖区内所有网站、微博、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不得转载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如需转载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要标注转载来源)。对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要仔细甄别,做到不乱发声,不篡改标题,不关联炒作,不作猜测性报道,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不实信息要立即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严肃追究问责。各网站、新媒体平台负责人和互联网群组管理者(微信、QQ等聊天软件群主)、贴吧吧主、论坛版主、视频主播要加强发布内容管理,抓好“三个”责任落实。积极履行群组管理职责,做好监督、劝阻和辟谣工作,及时清理群组内的不实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管理者、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媒体、企业或人员将加大惩戒力度从重处罚。  

同时,如发现不实信息,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让我们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网上战斗堡垒。  

举报电话:0393-8870601  

举报邮箱:pywxwg@163.com  

中共濮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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