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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8/11 1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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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当前,国内多地陆续出现疫情反弹现象,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全县党员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提出“十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时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阳奉阴违。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排查过程中敷衍塞责、走形式、走过场,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有关信息。

    三、严禁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五、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六、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七、严禁防控期间组织、参加聚集赌博、宗教活动,大操大办红白事事宜,工作时间违规饮酒。

    八、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牟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行为。

    九、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尽责、不团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迅速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建立疫情防控问题严查快办机制,坚持问题线索查办不隔夜,违纪问题零容忍,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形成强有力震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清丰县纪委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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