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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供销社2万亩土地托管项目已启动
发布时间:2016/8/17 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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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及(濮发【2016】8号)《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供销社要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重任。为了逐步化解“今后农村谁来种地?谁来保证我们的粮袋子?”的困惑,清丰县供销社主动担当,通过逐步探索,决定启动农村土地托管业务。他们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供销社组织力量对农户的粮食生产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清丰县供销社2万亩土地托管业务已顺利启动。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 、做好土地托管的宣传发动,帮助农民算好账

    一是时间帐。农民外出打工挣钱,供销社组织人员给农民打工。农忙季节,外出人员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庄稼管理与收割,免去了往来奔波之苦,还节省了不少往来路费。

    二是收入账。供销社土地托管一方面节俭了以往农户粗放型经营模式的农资浪费,并通过种植专业合作社直接与生产厂家对接的方式,减少了化肥、农药、农机等农用物资购买的中间环节,为农民节俭了开支,每亩耕地每年小麦、玉米两季生产环节可为农民节俭开支150多元。无法外出打工的闲散劳动力,在自己的家门口还可通过为专业合作社的有偿服务挣工资。

    另一方面供销社依托服务辖区的村两委,逐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三农服务队。村两委通过积极开展联络服务工作,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七、八万元,可有效缓解当前农村集体普遍存在的无收入来源,做集体公益事业无钱投入的困局。

    二、组建队伍 精准服务

    清丰县供销社以县供销实业公司为依托,联合“村两委”共同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托管自愿、有偿服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在不改变农民对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的前提下,对农户的土地进行“保姆式”有偿托管服务,服务费用低于市场价格。

    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通防统治、收储销售等全程系列化服务。

    合作社逐户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丈量面积,打破原有耕地界限,实施农作物种植品种、农资供应、农业生产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四统一”。农作物产量以四邻平均值为基数,若实际产量低于平均值,由专业合作社补齐差额。若产量高于平均值,由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平分收益。
     
    目前,清丰县供销社已经先后与巩营乡、古城乡两个乡镇达成合作协议,分别在每个乡镇托管土地一万亩,今年两万亩的土地托管业务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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