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发展改革发展改革
清丰县粮食局开展2012年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3/15 14:54:55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根据市粮食局要求,按照(豫粮办【2013】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净化粮食市场环境,我局于3月13日、14日两天时间分两批对全县粮食经营户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五项:一是被许可人申报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二是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有无重大变化;三是被许可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四是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五是被许可人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现象。核查小组采取年检、书面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县粮食收购主体一一核查,严格把关。我县应参加核查经营者128家,止目前,已参加培训112家,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粮食流通秩序。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