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统计局在执法检查中,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坚持从五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职责明确、主体合法。清丰县统计局所办理的案件属统计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合法的;被处罚的主体均符合《行政处罚法》、《统计法》所规定的要求,执法文书都加盖了有效公章,办案执法人员均依法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每个案卷中统计违法事实清楚、不仅有现场检查记录,还有被调查人的调查(询问)笔录。同时原始统计资料、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复印件均有对方签字证明,核定的数据在形成事实结论后均有对方认同并签字,取证资料齐全、证据确凿、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三是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
四是坚持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合理。对每一起违法案件的处理,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进行运作,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罚款数额均在法定范围内。
五是坚持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事实结论、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审批表、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书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在结案后,及时进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