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由部分中层领导干部与年轻干警参加的以“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为主题的座谈会。会上,同志们就什么是雷锋精神,如何在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达成道德共识,如何把传承雷锋精神与践行司法为民有机结合进行了深刻发言。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作了总结发言。
韩军同志指出,雷锋同志爱国如家,把个人命运、人生奋斗同党的事业紧密结合,体现出了爱国爱党、振兴民族的坚定信念;雷锋同志克己奉公,正确分辨美与丑,不为权钱名利诱,体现出了恪尽职守、大公无私的美好品德;雷锋同志乐于助人,解百姓之忧,以服务他人为使命,排众人之难,以帮助他人为快乐,体现出了艰苦朴素、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雷锋精神,是一面道德旗帜,一根价值标杆,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普适性。他向全体干警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司法活动中,要勤学不止,探索法律之精髓;二是正确认识权利责任相统一,公而忘私,维护法律之公正,积极向上,崇尚社会之法治。通过自己的一份份优秀庭审、裁判文书,使社会民众了解法律,感受正义。通过履责,为社会提供价值遵循,为现代民文明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深受启发,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雷锋精神,为司法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