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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检察院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3/29 8: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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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丰县检察院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13至2015年届满之后再获殊荣。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卫生管理相关要求,以“建一流环境,创一流业绩”为目标,把争创卫生先进单位和做好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该院以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把卫生工作切实融入到精神文明工作当中,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完善机关卫生清洁检查评比、机关食堂卫生和保洁员职责等多项制度,使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指派专门人员对卫生状况、车辆使用和停放、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义务劳动等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到责任片区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为我县环保工作添砖加瓦;把健康教育纳入该院卫生工作之中,加强硬件投入,配备健身设施,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篮球赛、长跑等体育活动,增强干警身体素质,并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把办公人员“职业病”扼杀在萌芽时期;同时,该院还建成了干警文体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等,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今后,该院进一步抓实卫生工作,努力为干警创造更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助力检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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