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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17/8/8 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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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县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臣作重要讲话。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传达《中共清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围绕吴灵臣、雷凌霄、王璀英、张振华、齐国岭、王书民等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谢艳丽宣读《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臣对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体现,是净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全院干警必须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二要把握重点关键,扎实做好工作。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案发规律上狠下功夫。结合本部门、本人工作实际写出有深度的书面剖析材料,找出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和管理漏洞,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剖析倒查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实不当之处,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强化警示教育,把握落脚点,抓好全程、全员预防。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效,促进成果转化。要把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通过以案促改使干警思想受到新触动,纪律和规矩意识得到新提升,管理监督更完善,风险防控更加有效管用,检察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努力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检察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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