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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举行“我是党员我带头”签字仪式
发布时间:2017/8/8 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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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激励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8月7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在新落成的党建活动室举行“我是党员我带头”签字仪式,全体党员参加,县法院党总支书记刘亚娟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带头签字并提出要求。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自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杜少阳、县直工委副书记李淑英莅临指导。

    仪式上,党总支宣传委员董丽红同志宣读“我是党员我带头”倡议书,提出党员要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公正为民司法、勇于担当作为和坚持廉洁自律上带头,全面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先锋模范意识,为党旗增光添彩。

    激昂的倡议赢得参会人员阵阵掌声,接下来全体党员依次上前,在“我是党员我带头”条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党员代表李金玲作表态发言,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带头践行为民宗旨,带头践行清正廉洁,带头践行遵规守纪,带头践行勤奋好学,带头践行高尚品德。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同志提出,“我是党员我带头”是对县委《加强党的建设30条》的具体落实,是我院加强党建工作新的载体,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讲三提”学习讨论一脉相承。对切实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韩院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成为法律的专才和知识面广博的全才;二是带头服务大局,用更好的审判业绩回应党委政府关切;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把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四是带头履职奉献,脚踏实地,实干干实,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五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触犯纪律禁令;六是带头弘扬正气,努力营造团结向上的积极氛围,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清丰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组织部副部长杜少阳表示县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注重夯实理论基础、紧抓工作落实、突出党建特色、打造活动亮点、激发干警活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杜少阳副部长代表县委组织部对法院的党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抓好党建,对党建工作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做法要善于总结,提炼经验,及时推广,不断深化和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清丰县委加强党的建设30条》,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党员干警争做“四讲四有”的好党员、好法官;三是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不忘初心,服务为民,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以真挚的为民情怀去抓好法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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