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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马庄桥司法所开展春节警示令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订遵纪守法保证书
发布时间:2018/2/1 1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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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之际,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在春节期间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预防、控制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这是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重要时段,也是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违规行为的高发期。为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司法所按照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在春节前后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马庄桥司法所于2018年1月27日开展了春节警示令活动,组织辖区的9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验学习,并签署了《社区矫正人员春节警示令》、《社区服刑人员“春节”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警示令》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七慎七禁”,要求他们慎选出行区域,禁止未经请假离开濮阳市;慎用手机通讯,禁止关机、随身携带手机、不将手机交给他人使用;慎交朋结友,禁止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慎应酬饮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慎进娱乐场所,禁止在娱乐场所酗酒闹事;慎选娱乐方式,禁止接触黄、赌、毒;慎参社会活动,禁止参与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保证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和大规模群体事件,不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不擅自离开监控活动范围,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自觉服从司法所监管。

    马庄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强调春节期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警示令和保证书要求自己,愉快的度过佳节。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警示令和保证书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警示令和保证书的签订让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上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和洗礼,是对他们的再一次警醒,确保他们在今后能够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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