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濮阳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市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衍春一行三人到清丰县法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并听取安某某等二十三人的涉黑案件工作汇报。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成员赵彦景、曹青次、张利娜参加会议。
会上赵彦景同志向参会领导详细汇报了清丰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安某某等23人涉黑案件受理、送达、阅卷、庭前会议等情况做了专门汇报。
张衍春庭长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释疑解答,并就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安某某案件作为全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涉及23名被告人,6项罪名,43款犯罪事实,社会影响重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要多向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进展,多与公诉机关、辩护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审结。二是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程序公正。合议庭成员要认真研读学习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吃透中央意见精神,利用扎实的法律功底解决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好庭前会议,解决程序问题。充分利用庭前会议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方面的问题和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问题,做好庭前工作的准备工作,确保案件顺利快速审结。四是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实体公正。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要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司法解释和意见精神,掌握适用新刑诉法规定的认罪认罚制度,体现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力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为以后的刑事工作开展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