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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法官驻村架起干群“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2/10/24 9: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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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法院院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化解矛盾”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辖区17个乡镇实行法官定期驻村制度,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架起了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
    人人参与,全面进驻。抽72名干警进驻17个乡镇,在驻村期间,倾听意见和建议,熟悉居民人数、户数,对村里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排查,做到随时劝解、矛盾调解、解决纠纷,记录矛盾化解工作日志,做好普法宣传员、法律咨询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角色。
 巡回审判,化解矛盾。本着“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原则,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上门立案、诉前调解,针对辖区群众的诉求和反映,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减轻当事人诉累,修复和稳定基层社会关系,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严明纪律,公正廉洁。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公正严明是对驻村法官的基本要求。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不扰民、不索民,不插手村级事务、不借机营私舞弊,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严格奖惩,定期督导。将驻村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评,定期对活动台账、矛盾排查及化解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每月通报,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官,优先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对群众评议差、工作不认真的,严格追究责任,做到赏罚分明。 
    加强指导,强化调解。指导基层民调组织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渠道,帮助基层组织排查化解因邻里纠纷、土地流转、村务公开、干群关系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到村干警610人次,出动车辆210台次,发放便民联系卡4万张、征求意见68条次,排查不安定因素19件,当场化解矛盾纠纷23起,巡回审判86场次,实现了诉前调解率高、案件矛盾化解率高、刑事发案率低的目标,深受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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