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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24 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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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法院通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实现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有序、务实、高效,呈现出“二降一无一升”的良好局面。来访从去年的37余人次下降为今年上半年6人次,来信从15件下降为今年上半年3件;群访、集访、缠访、越级访大幅度下降,无进京上访事件,息诉息访率达到97%,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院长挂帅、责任化解。实行院长牵头负责、分管副院长具体督导,庭室负责人直接承办的信访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了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在立案大厅专设院长接待室,张贴院长接访排序表,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党组成员和一名庭室负责人值守,做到面对面、实打实地交流,开辟了司法工作服务群众的新阵地,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架起一道信任桥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法院的诚意。
    二是带案下访、和谐化解。从年初开始,实行每月两访,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将所有的信访案件,按照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类型,由院长签批意见,交由具体的包案领导办理,包案领导带领具体案件承办人员,查阅卷宗,了解情况,制定接访预案,前往信访人所在地“面对面”处理。同时,根据信访人在反映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可现场走访当地百姓,实地考察案情,必要时,邀请当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化解。对于反映的问题,实行每事一记,一事一复,在7日内告知处理意见。今年以来,已有6起信访案件在下访过程中得到成功化解。
    三是源头治理、趁早化解。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坚持抓小、抓早、抓预防,提前介入、先行一步、早办一分,立案、审理、执行整体推进,摒弃就案办案思想,强化调解,多做工作,在解决矛盾实际问题的同时,还要考虑信访人的心理考量,平和、周全、细致的消解信访人对矛盾本身的消极性认识,力求情、理、法并重,法律性与人文性兼顾,做到裁判有据、释明有理、过程有情,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当事人对裁判或执行不满转化为信访案件。
    四是一案一策,科学化解。针对不同案情,采取一案一策、分类化解、协调商办的方式,在理清事实、找准症结、掌握当事人真实意图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因案施策,因情施策,因人施策,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化解方法,综合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寻求案件科学化解、满意化解。
    五是协调互动、多元化解。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起以系统配合、部门协作、信息交换为内容的横向联系机制,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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