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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百名干警走基层成常态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2/10/31 1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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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今年以来,清丰县法院以政法系统“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活动为载体,着眼基层、着力基层,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关口前移,把这项活动当成民心工程常抓不懈,并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让广大干警走基层有方向、有动力、有事做,实现了走基层活动的主动化、常态化。

    一是着眼基层,转变观念,工作重心下移。针对基层法院工作在基层的现实特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的岗位性质和形势要求,该院变被动为主动、变机关为一线、变审判为服务,将全院100名干警与17个乡镇、503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对接。为了保证村村联系有法官,按照区域和人员划分,为每一位干警分别制作了大、小两种名片,大名片张贴在街道路旁醒目处,小名片发放到千家万户群众中,从形式上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该院与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驻村办共同制定了《法院干警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考核办法》,要求每位干警每月到所联系的村或社区不少于1次,电话联系不少于2次,遇有重大事项、突发事件24小时驻村,直至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推行了走基层工作日志,对该项活动实行台账式管理、个人工作月汇报、整体活动季通报,并建立了专项档案。

    二是着力基层,转变作风,切实化解矛盾。全国百分之八十的案件在基层、基层百分之八十的案件在农村,该院把发案在农村的案件作为基础性工作具体抓、抓具体,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变坐等矛盾为带案下访、变机械司法为能动办案。对于不稳定因素和民间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排查、抓预防、抓苗头、抓化解、抓稳控,凡是影响稳定和邻里团结的纠纷均有驻村法官先行介入,早调快调,形成涉诉案件后,驻村人员配合主办法官依法调处、及时裁判,形成涉诉信访案件,驻村法官为具体责任人,当事人对具体法律存疑的释明答复到位,当事人诉求过高的说服教育到位,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联系帮扶到位,无理上访缠访的配合稳控到位。“双节”期间,该院成功调处了仙庄镇司家楼村数百名群众状告司某强占学校案;秋收秋播期间,该院妥善和解了李某与赵某两个家族因五保户李某某房屋继承、土地承包案。今年以来,该院共化解未诉民间纠纷131起,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积案6件,诉前化解有矛盾激化倾向群体性事件7件,没有发生新的上访案件。

    三是深入基层,转变方式,注重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活动的法律认同、感情认同。在审理方式上变纠问式为控辩式,让各方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能言尽言,有证摆在法庭,能举尽举,并积极引入陪审员、团机制,进一步增强审判活动的参与度、民主度,同时强化巡回审判,到发案地现场开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诉讼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裁判处理方式上,把调解作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审判,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借助基层民调组织、家族长等民间力量,充分考虑民风民俗,能调尽调,对于调解不能成功的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公正判处。无论调解还是判决的民事、行政案件,宣判结果均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居住地,现场说法入基层,以宣传法律、弘扬正气,凸显裁判的社会功能。止目前,该院审结2611件民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案件897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070件案件,陪审率42%,服判息诉率达98%。

    四是服务基层,转变身份,力促经济发展。该院法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担当基层社会责任,既要扮演好矛盾调解员,还要做好法律宣传员、困难帮扶员、发展导航员。清丰县柳格镇五眼井村位于该县产业集聚区核心地带,在道路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工作量较大,驻村法官佘俊林多次连夜开展群众工作,实现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双重效果。高堡乡王庄村在法官杨相璞引导和帮扶下,村容整洁,乡风文明,被评为市级文明卫生村。城关镇四合楼村在法官侯美中多方协调下,修建了2公里长的街道硬化工程,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题,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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