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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 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2/4/1 9: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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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有效推进诉源治理,3月31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瑞娟首先传达了最高院“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领学了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通报了近年来办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案件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强化安全监管、抓好苗头管控、督促企业履职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

参会单位同志就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如监管盲区等问题、难题和改进措施建言献策,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围绕行业职责,强化履职尽责,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同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南志军就如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确保生产工作健康安全发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诉源治理,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好安全生产案件,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二是各职能单位要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开展联合调研、会商研判,结合清丰县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进而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强化教育宣传,通过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到检察建议的落实、监督上来,促进企业自警、自省、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

会后,第一检察部联合综合业务部深入清丰县奥特木业有限公司、万邦农产品批发市场实地走访宣传。干警们向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详细询问了解安全工作规范及疫情防控措施,并提出防范安全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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