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窨井盖排查整治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1月18日上午,清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卫健委前往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窨井盖检查活动。
清丰县检察院干警与县城市管理局、县卫健委相关人员通过对行人、车辆常通行的路段进行窨井盖安全查看,暂未发现存在固定安全隐患,没有损坏、凹凸不平、堵塞等问题。同时,检察干警向窨井盖负责人员讲解“四号检察建议”内容,要求负责人定期做好窨井盖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责任内的窨井盖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清丰县检察院将继续严格履行工作职能,深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坚决守好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