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时适应新形势,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清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危险驾驶类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联席会。
会上,县公安局结合《意见》下发及新旧规则过渡期间辖区内醉驾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县检察院围绕如何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统一司法标准等方面进行发言。双方针对办案中存在的疑难点问题分析原因,对“机动车”、“道路”的认定、血液样本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入罪标准的把握等问题初步达成共识。
通过本次联席会,检警双方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双方均表示将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按照办案实际认真开展线索摸排、案件攻坚。同时严格办案标准,强化检警协作,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完善相关制度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醉驾案件办理,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