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法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深入开展,县司法局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成立“法律进乡村”服务团,集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是举办一次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法律培训。采取以案释法形式,选择涉农典型案件,宣传相关法律。
二是开展一次乡村集市法律宣传活动。以乡村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赠发法制宣传资料、发放法律服务卡、法律援助卡、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
三是建立完善一个乡、镇(办)司法所法律服务站或法制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站要配备法制宣传员(即“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要配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员。要将工作站工作职责、工作事项、流程、信息员、宣传员姓名、电话全部上墙。
四是举办一次乡村学校法制课。通过法制故事、典型案例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五是建立一个村法制宣传栏或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设在村委会临街墙上,法律图书角设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配备一些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定期对农民开放。
六是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进重点企业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走进产业聚集区,与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围绕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