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元旦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全方位、无缝隙、拉网式排查,通过走访辖区单位和居民,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收集各类社会矛盾,全面掌握当前矛盾存在的准确信息,并根据掌握的矛盾情况,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置并登记,特别是对那些原因不明的矛盾,及时进行再调查,摸清矛盾焦点,弄清原因,为下一步调解提供条件。对排查出的矛盾,能当场调处化解的当场进行调处;对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每一起矛盾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减少涉法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发生。按照“应援尽援优援”原则,切实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权。
三是通过走访、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工作,全面排查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社交活动、工作情况、家庭状况等,全面掌握他们的现实动态,同时对他们开展警示教育,给全体社区矫正人员敲响警钟,确保每一名矫正对象都在监控之中。并告知村干部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在节日期间万不可放松监护,齐心协力维护社区矫正状态的稳定,配合司法所的监管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切实落实‘九严禁’规定,确保过一个节俭文明的节日。
五是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和带班制度,坚持领导带队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基层司法所联络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动态信息,严禁擅离职守,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元旦期间清丰县司法局严格落实了上级有关规定,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也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记录,确保了节日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