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从2014年开始,清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进一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首先,对接收通知单进行整改,新增社区矫正对象接收通知单(回执)内容,由司法所盖章后送达司法局统一保管,确认前来司法局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及时到基层司法所接受矫正教育,避免发生脱管、漏管的现象。
与此同时,清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还创新方法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统一卷宗编号,所有矫正对象全部使用全县统一编号。这样即方便了查找翻阅,又使得社区矫正人员有统一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