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清丰县司法局迎来“开门红”。县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司法局表彰为“2013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优秀单位”,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 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又与县司法局公证处同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佳服务先进单位”,城关司法所、纸房司法所、清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被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有14人分别获得“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二十佳服务标兵”、“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这些受表彰的人员,是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代表。他们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赢得了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及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传递了司法行政工作者能干事的精神风貌。这一系列的表彰,激发了士气,增强了动力,为实现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增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