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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4/3/12 16: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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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清丰县司法局从以下方面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是健全去向告知制度。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须到办公室登记,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去向、批准领导等。并在去向告知牌上如实标明工作人员姓名、工作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是严禁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严禁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岗位行为;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懒政怠政,上班期间不作为、乱作为。 

    四是在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工作安排,顾大局、识大体,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协调配合各股室所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各种纠纷矛盾,养成办事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

    五是认真执行窗口行业文明规范,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法、服务和蔼、耐心解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让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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