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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6/4 15: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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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三夏”期间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及时有效解决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为“三夏”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清丰县司法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三夏”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大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警一定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到“三夏”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去,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三夏”期间矛盾排查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防范。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民调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矛盾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三夏”期间全县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二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排查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影响“三夏”期间稳定的热点、难点上,放在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上,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对辖区的重点人和重点事做到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三要统筹兼顾,认真履责。排查工作要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把排查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排查活动取得良好实效。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值班制度,县局将对各司法所值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脱岗、漏岗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四要信息互通,加强宣传。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在排查工作中发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工作典型要及时上报,针对排查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化解工作,落实稳控措施。要加大“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宣传力度,把排查工作向源头性问题延伸,把控调处的着力点,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处置工作,细排查,真化解,狠抓落实,对排查工作中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上报,全力以赴,确保“三夏”期间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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