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日前,清丰县司法局与清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合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了“清丰县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这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的一项有效工作新举措。
清丰县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站主要是通过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依法为受害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向该县的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引导、协助少数民族群众向有管辖权申请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负责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