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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五措并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4/8/19 16: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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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清丰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努力打造和谐美丽新清丰。

    一是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充分利用宣传栏、条幅、展板等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讲解《人民调解法》,在活动咨询现场将《人民调解法》送到广大群众手中,让群众知晓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益处。由此,不少居民主动找上门要求调解,化解矛盾。

    二是印制《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联系卡》。组织印发《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联系卡》,由各基层司法所人员深入到各村发放,联系卡上印有司法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及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内容明确,言简意赅。在群众遇到邻里、婚姻、劳动争议、房屋宅基等纠纷时,能够及时联系到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咨询或者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员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给予解答或者受理,并采取预防、化解、稳控等措施,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在培训率上要争取达到100%;在培训内容上,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着重讲解常用且使用率高的相关法律,一手抓法律知识,一手抓调解技巧,从而提高县局及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排查调处。在法定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前和期间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拉网式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定期调查研究分析基层矛盾纠纷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办法。重点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同时加强对山林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近年来新出现和大量增多的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平息,最大限度地防止恶性案件发生。
 
    五是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卷宗质量。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卷宗、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实行一案一档,对调解卷宗进行严格审查,做好案件回访,重点回访协议的履行情况,有无收费现象,及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等。
 
    截止目前,清丰县司法局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排查矛盾纠纷1066件,调解成功101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8人,防止群众性上访2件7人,防止群众性械斗1件5人,真正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无民转刑和无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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