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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5 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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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上午,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清丰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40余个县直单位在县城朝阳路中段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中国”为主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活动期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晓杰,副县长岳洪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建岭,县司法局局长、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李永科等领导深入各宣传点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活动中,各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的土地、妇女、儿童权益和劳动保障等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发放包括普法依法治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农民常用法律法规、预防青少年犯罪、消防安全、森林法、婚姻法、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全县迅速掀起了普法、学法热潮。

    据统计,此次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设立咨询台40余个,展出宣传展板70块,悬挂横幅40余条,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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