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获悉,清丰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优秀调解先进单位”,我院干警崔丽红、张建民分别荣获“平安河南十大巾帼调解之星”和“平安河南优秀调解之星 ”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政法单位。
评选活动开展以来,清丰法院从反映工作实际出发,把优秀的调解案例、事迹进行细致挖掘和梳理,以各庭室报送的优秀调解案例、事迹为基础,综合衡量调解数量与实际效果等各个方面,筛选了刑事调解和民事调解工作方面具有突出代表意义的崔丽红、张建民法官作为典型,代表我院参加了评选活动。
基层法院处理的矛盾小但是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但极易激化,清丰法院注重发挥调解的能动作用,定期开展矛盾排查,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始终把调解贯穿审理执行全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大力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的相互衔接与配合,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受理调处矛盾纠纷2239件,调处成功1108件,涉及标的金额572余万元。
此次县人民法院和两位法官分别获奖,对宣传法院形象、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清丰法院既是肯定和鼓励,又是鞭策和督促,院党组和全体干警通过参加这次评选活动,更加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在平安河南建设中的巨大推动作用,今后工作中更要从审判实际出发,研判调解技巧,结合个案特点,甄选最优调解方案,达到消除矛盾、促进和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