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丰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实普法“三结合”,为建设平安美丽新清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调结合。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打好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的“组合拳”。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自身的业务优势,在其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同时兼任普法志愿者和联络员,担负起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普法宣传网络,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1-5月份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案件167件,调处167件,调处率达100%,履行率100%。
普帮结合。将普法与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组织17个基层司法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法治教育活动,为他们讲授《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改过自新,助推特殊群体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止目前,全县共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94人,解除317人,在册管理277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没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普援结合。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阵地作用,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援助始终,以用当事人自身发生的案例作为鲜活教材进行宣传和教育,以援助案件的解决过程作为普法宣传的载体,在实施援助中普法,在普法宣传中开展法律援助。1-5月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66件,涉及金额240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0份,解答来信来电咨询600次。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