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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四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8/27 9: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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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丰县司法局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方法、调解技巧、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程序、调解档案等进行了全面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县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二是坚持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排查矛盾纠纷,确立调解方案;三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和自愿、公开、公平等调解原则,实地、面对面地进行调查调解;四是坚持回访制度,在回访中不断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教训,克服不足、发扬亮点。2015年1-7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14件,调解1114件,实现了“应调尽调”,调解成功1081件,调解成功率97%,涉及金额927.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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