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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路遇事故紧急救人
发布时间:2015/9/9 15: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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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上午11时许,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门前鞭炮齐鸣,清丰县阳邵乡赵庄村村民赵振强等人手托一面“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大红锦旗送到了刑侦大队,对该局刑侦大队民警参与救治“2015.08.29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民警表示感谢。

    2015年8月29日上午,清丰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及刑侦三中队民警接到该局阳邵派出所的报警后共同去阳邵乡勘查现场,现场勘查完毕已是中午13时许,在回县局的路上途径阳子线公路阳邵乡报录村路口附近发现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汽车将一辆电动三轮车碰翻在路边沟内,一中年妇女被压在电动三轮车下,电动三轮车上载乘的两名年龄约二、三岁男童被过路群众抱起,其中一名伤势较重。该刑侦大队民警卢少卿、李振、谢鑫、张广辉等发现此情况后,一边组织人员将中年妇女从电动三轮车下救起,一边打120电话请求救护和报警。由于事发地距清丰县城距离较远,伤势较重的男童处于昏迷状态且流血不止,现场出血量较大,出勘现场民警考虑到如果在现场等120救护车来抢救的话耽误救治时机,可能会造成伤势较重男童的生命危险,他们分成两路,一路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一路将伤势较重男童抱到警车上快速送到了医院。由于救治较及时,该男童经奋力抢救保住了生命,该局参与处置该事故及救治的刑警们在相关人员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及医院后默默的离开了。

    路遇突发事故进行紧急救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本以为参与该事故的救治随着处置事故人员的到位也就结束了,参与现场紧急救治的卢少卿、李振、谢鑫、张广辉四名刑警也就回到各自工作岗位继续工作。2015年9月7日,在此次事故中伤势较重男童的父亲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刑侦大队,见到了当时参与救人的刑事科学技术室及刑侦三中队的民警,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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