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阳光169”活动继续平稳、有序进行,4月29日下午,清丰县检察院、团县委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县第一实验小学。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刘永军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宣传教育课。团县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南志军及部分干警参加了这次活动。
刘永军科长先后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现象、法律后果,深入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并对此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讲述过程中,刘永军科长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的真实案例,采取播放幻灯片、播放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视频、与孩子们互动交流等形式,展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同学们认真做笔记,争先恐后地回答“检察官老师”提出的问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课开启了学生们对“法”的认识,增强了孩子们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能力,为他们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