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议题的准备情况,并提请常委会审议。听取并通过了县法院关于确定2023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并提请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周秀安、葛英华、王付臣、武俭阔出席会议。县领导王克献、徐拥军,县法院院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