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31 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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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清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在福建考察调研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最高检党组会、检委会研究部署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等内容。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学习中,六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行交流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强化政治统领,筑牢政治忠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践行“高质效”履职担当。要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的重要性、必要性,以“三个善于”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不断改善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让干警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坚定不移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筑牢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 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提升司法公信力,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检察形象,为推动清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