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2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丹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县政府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政府工作总体安排和2022年目标任务。会议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实在,目标确定科学合理,部署工作精准有力,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切合清丰实际,顺应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挑时代赋予的重任,不负人民寄予的厚望,发扬滚石上山的精神,笃行不怠,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强力推进濮清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中心城市“起高峰”、创新开放“建高地”、县域经济“成高原”,倾力打造“绿色家居强县”“现代农业强县”“商贸物流强县”“新兴产业强县”,努力建成“创新清丰”“生态清丰”“孝道清丰”“富裕清丰”,奋力谱写新时代清丰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清丰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
(2022年4月21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清丰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清丰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丰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清丰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2022年4月21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清丰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清丰县2022年县级预算(草案)》,同意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清丰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县级预算。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清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21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潘奇峰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清丰实践,为清丰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推进“一个融合、四个强县、四个清丰”建设,奋力开创现代化清丰建设新局面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清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21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丰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赵永正所作的《清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21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清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斌所作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