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用“两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6月9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湖北代表团审议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长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今年的“两会”是在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上,大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说认识、谈体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畅谈学习感受。在深刻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和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就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三要在“干”字上求实效。要戒骄戒躁、务实笃行,认真谋划工作新发力点。要在案件质量和精品案件上求极致。要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通过工作督办、周例会、月总结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落细。院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全院上下共同努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把“两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来源:县检察院 文字赵晓明陈雅迪 图片 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