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和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包保责任制,由各包村干部和各村两委直接负责,采取“统筹指挥”加“属地管理”模式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联合乡派出所、工商所等执法部门集中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划片、摸清底数,做到无遗漏、无盲区。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台账并进行相关研究、安排。
三是强化整治,处理到位。针对“小散乱污”企业具体情况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标准,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同时坚决大力推行工地湿法作业、道路洗扫、裸土覆盖等措施,确保标本兼治、整治到位。
四是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整治任务,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要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一旦发现问题,将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