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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乡:“百日攻坚”在行动,矛盾化解成效真
发布时间:2024/1/10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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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古城乡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坚持“排查—化解—立制”三步走。

一、全面排查。根据方案要求,结合乡、村实际,古城乡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党员包胡同,了解村情村貌,扎实推动大排查做细做深。一方面,各村专职网格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将矛盾划分为十九大类,每一大类再次划分为若干小类,切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统计工作;另一方面,以党员包胡同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作用,按胡同进行区域划分,对应党员对所包胡同的村民情况摸清搞透,把胡同内村民的小摩擦小情绪熟知于心,实时了解,动态关注,认真细致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推向纵深。

二、彻底化解。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古城乡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性解决。对于村内一般性矛盾纠纷,专职网格员联合村委、党员干部进行普通调解,根据问题性质据实据理对各利益方进行调解劝说;对于涉及村民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在普通调解的基础上根据各方意愿适时引入司法调解,用法律阐明事实原则,用法律剖开利益纠葛,用小的代价为村民争取大的公平正义;对于涉及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矛盾纠纷,及时申请法院介入,避免矛盾扩大,用法律威严震慑不公,用法治利剑保卫正义。古城乡坚持实事求是,面对矛盾纠纷不遮掩不躲光,用真心真情守得一方安宁,护得百姓安康。

三、建章立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是一时的成效,不是个人的功劳,其关乎成百上千个家庭的幸福,关系成千上万名人民群众的安乐,体现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价值与文明成效。一方面,古城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记录备案,定时研判专班推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命案不发生”;另一方面,根据工作实践特点,总结出“党建引领,为民求真,三方联动”的动态工作机制,即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人民利益首位度原则,用“三方联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求得一个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公平公正的真相,其中“一方”为专职网格员与村委党员干部,将“小事”化解在村,“一方”为司法所等相关调解单位,将利益纠葛调解在乡,“一方”为法院,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

人民群众无小事,群众间发生的小矛盾小纠纷就是政府必须关注到的真问题。古城乡面对真问题下真功夫,苦炼内功主动作为,“百日攻坚”有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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