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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枫桥经验”的古城实践
发布时间:2024/1/31 1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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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清丰县古城乡程村,两双粗糙但有力的大手时隔多年再次相握,“刘大哥,咱今天有这么多人做见证,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程老弟啊,啥都不说了,我信你!”。这是不久前发生在程村的一幕,一方为土地承包人程某,一方为土地出让人代表刘某,通过人民调解,延续多年的利益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纠缠双方多年的心结也得以化散。

2017至2020年,程某承包以刘某为代表的五个村民小组土地30余亩,商定承包费一年一付,最后一年土地归还时彻底结清。程某承包土地后种植山药等农业经济作物,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大,程某因行情差获益少导致赔钱,无力按照合同承诺按年给付承包费,由此形成欠账。同时伴随程某家庭开支的增加,刘某等土地出让人对其拖欠承包费的行为愈加不满,屡次上门要求结清欠款,其中不乏言语冲突。

面对这一情况,古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切实将“枫桥经验”理论学习成效落到实处。一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充分运用党员包胡同机制,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动态联动,由专职网格员做好情况排查,分包胡同党员对该矛盾纠纷进行详细了解,掌握各方利益诉求,把控局面,努力实现“自治”化解;另一方面坚持人民主体,乡党委政府安排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根据双方意愿适时进行人民调解,由专职调解员对各方利益诉求进行沟通研判,结合村情村貌对问题难点进行调解阐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情法并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用法抓住问题关键,用心用情剖开矛盾纠纷疑点难点,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把矛盾解开,让纠纷消散。

“哈哈哈,我说老程,你说你这做的对不对?”“不对不对,我做嘞不对。”伴随古城乡专职调解员齐彦林的爽朗大笑,程某不由得红了脸连连称错。“你们这事,不大,但是会纠缠这么多年,搞得村里这么多人家脸上不好看,也是有它的原因。咱现在都是文明社会,一定要讲道理守法律。”说着,古城乡专职调解员王东奇把人民调解书交到各利益方手中。看着手里的“人民调解书”,程村涉及到此事的村民都连连称好,大家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人民调解为人民,古城乡用好人民调解这一重要法宝,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命案不发生”。

古城乡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尊重人民主体性,切实做到“三治融合”,“清”心“枫”景,这边“豫”来“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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