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和谐稳定平安美丽的社会环境,大屯乡认真贯彻落实县防命案、防溺亡“双防”攻坚会议相关要求,准确把握基层治理的“点、线、面”,从源头上做实做细命案防控和防溺水工作,切实做有部署、有安排、有行动、有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大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防”工作,专题进行研究安排,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双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乡“双防”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全乡22个行政村均签订《防溺水管理责任书》,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树牢人命关天意识,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大屯乡纪委将“双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法治意识。针对大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等情况,大屯乡政府联合各村组织开展《刑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组织各村利用村民微信群、家庭群推送防溺水知识,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运用网上网下多措并举,切实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矛盾排查、强化纠纷化解。大屯乡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落到实处,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五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强化社会治理。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控,对达到出院条件的需经综治办签字同意并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后方可出院,同时明确社会管控责任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列为重管人员,加强排查管控,视情况予以收治,防止命案发生。同时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邪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详细清查摸底,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工作机制,防止因漏管、脱管导致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
六是巡查常态化。组织各村以村两委干部、公益岗和网格员为主的巡逻队伍,对辖区河渠、池塘等溺水事故易发地段、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溺亡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