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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贫困残疾人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8 1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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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贫困残疾人可免费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凡具有本地户口,符合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人口申请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一律免除照像费和医院鉴定费。申请人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明白卡或低保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表;需要医院鉴定的,申请人到所在县(区)残联指定医院进行鉴定,即可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1、聋儿康复救助项目  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凡双耳听力损失90分贝以上,医学检查、教育检查合格的1-6周岁贫困重度听障儿童可申请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申请人持聋儿户口本、诊断证明、4张2寸彩照等材料向所在县(区)残联申报。项目为贫困重度听障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并实施植入手术,同时提供1年听力康复训练。助听器救助项目。凡年龄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聋儿可申请助听器救助项目。申请人持聋儿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县(区)残联申报。项目为贫困听障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并提供1年听力康复训练。
    2、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救助  凡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0-6周岁脑瘫、智障儿童、3-6周岁孤独症儿童可申请康复救助项目。申请人持聋儿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县(区)残联申报。项目为贫困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三、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凡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可享受基本型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服务。申请人持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向所在县(区)残联申报。
    四、残疾人培训
    凡有培训需求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到所在县(区)残联申请免费职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优先享受免费培训。
    五、贫困残疾大学生、高中生救助和帮助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凡当年考取大学、高中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学生,可到所在县(区)残联申请资助;有上学意愿和能力的6至14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可到所在县(区)残联登记,由残联协调教育部门接受义务教育。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狐狸补贴。凡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均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凡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享受五保政策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两项补贴申领程序: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
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
    凡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下肢残疾的机动轮椅车车主,均可申请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建档立卡的残疾人优先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轮椅车标准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携带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残联申请办理。
    八、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住房有改造价值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均可向所在县(区)残联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由残联进行现场调查后确定无障碍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

    联系人:市残联  齐素芳   电话:185393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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