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危房改造政策
自2009年濮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至2016年底,共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修缮和新建房屋44372户。2017年,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要求,危房改造自2017年政策有所调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到2020年以前完成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二、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我市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县级负总体责任,乡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五到位”(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四公开”(既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融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改造照片等证明材料。危房改造将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落实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
三、危房改造建设及补助标准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危房改造C级危房维修1万元以内,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40000元(C级危房为局部危险,D级危房为整体危险)
四、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房屋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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